离婚协议写清楚了还需要析产吗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里已经把财产分配等事项都写明白了。就是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后续还需不需要专门去做析产。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我们还需不需要走析产这个流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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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如果离婚协议已经将财产分割事宜清晰明确地写清楚了,并且双方都同意该协议内容,那么通常是不需要再进行析产的。 析产简单来说,就是对财产进行分析、划分,确定各个人对财产的份额。当离婚协议已经把财产怎么分都约定好了,就相当于已经完成了析产的核心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一旦离婚协议生效,对夫妻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要按照协议履行。办理离婚登记后,另一方协助办理相关财产的交付或者过户登记即可。 不过,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签署协议,那么受损害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另外,如果离婚之后发现对方故意隐瞒婚内共同财产,那么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 相关概念: 析产:对财产进行分析、划分,确定各个人对财产的份额。 欺诈: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 胁迫:以给自然人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基于恐惧心理作出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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