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拿有居住权的房子卖是否违法?

我家有套房子,之前给亲戚设立了居住权。现在我想把房子卖了,不知道这样做违不违法,会不会有什么法律后果,所以来问问大家,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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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卖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居住权的概念。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通俗来讲,就是居住权人有权利在这个房子里居住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回到拿有居住权的房子卖是否违法这个问题上。单纯从法律角度来说,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房屋,也就是可以出售。但是,房屋上设立了居住权,这会对房屋的交易产生影响。因为居住权是一种物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使房屋被卖了,居住权人依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 所以,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在出售房屋时,没有如实告知买受人房屋上存在居住权的情况,这可能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买受人因此遭受损失,房屋所有权人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如实告知了买受人房屋上存在居住权的情况,并且买受人愿意接受这种情况,那么房屋的买卖是合法有效的。只不过,买受人需要承受房屋上存在居住权这一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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