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卖掉租赁物是否属于合同诈骗?

我租了一批设备,因为资金周转困难,就把这批租赁物卖了。现在出租方说要告我合同诈骗,我很担心。我只是暂时应急,也没想着不还钱,这真的算合同诈骗吗?我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
展开 view-more
  • #合同诈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卖掉租赁物是否属于合同诈骗,需要先明白合同诈骗的定义和构成要件。合同诈骗,简单来说,就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通过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合同诈骗的情形包括: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在判断卖掉租赁物是否构成合同诈骗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看。如果一开始在租赁时就没打算归还租赁物,而是计划卖掉换钱,这就可能涉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符合合同诈骗的构成要件。例如,租赁人在自身经济状况极差,根本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大量租赁物品并迅速卖掉获利且逃匿,这种情况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 但要是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资金周转困难等,暂时卖掉租赁物,并且有积极归还财物或者赔偿的意愿和行动,就不一定构成合同诈骗。比如,租赁人在卖掉租赁物后,积极和出租方沟通,承诺在一定时间内归还同等价值的财物或者进行赔偿,那么就更倾向于属于民事违约行为,出租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所以,卖掉租赁物不一定就是合同诈骗,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行为手段等来综合判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