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共同共有只有一人签字是否有效?

我和朋友共同拥有一套房子,但是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和别人签了房屋出售合同。我想知道,这种只有他一个人签字的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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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共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共同共有中只有一人签字是否有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共同共有的概念。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对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简单来说,就是大家一起拥有这个东西,而且没有明确每个人占多少份额。 一般情况下,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处分共同共有的财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个人签字是不能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第三人是善意的,即他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签字的人没有经过其他共有人同意,并且已经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同时完成了相关的产权变更登记等手续,那么根据善意取得制度,这个交易可能会被认定为有效。《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其他共有人可以主张该处分行为无效,要求返还财产。比如在房屋买卖中,如果只有一个共有人签字,没有经过其他共有人同意,且买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房屋是共同共有的情况,那么其他共有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将房屋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总之,共同共有只有一人签字是否有效,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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