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追缴社保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最近发现公司一直没给我足额缴纳社保。我想让公司补缴,可有人说这属于劳动争议,有人说不属于。我不太清楚追缴社保到底是不是劳动争议,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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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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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追缴社保是否属于劳动争议,需要从劳动争议的定义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 劳动争议,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权利和义务方面产生的纠纷。一般涵盖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了适用该法的劳动争议范围,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从这条规定来看,社会保险相关的争议被列入了劳动争议的范畴。但这里说的社会保险争议,在实践中有不同的理解。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追缴社保的问题,通常存在一定的复杂性。虽然法律条文把社会保险争议列为劳动争议,但对于追缴社保是否单纯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受理的范围,各地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些地区认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争议,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这是因为社保的征缴涉及到行政管理的职能,社保管理部门有权力和职责去监督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比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 然而,也有一些情况,当追缴社保的问题和其他劳动争议紧密相连时,比如因为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而遭受损失,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追缴社保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单纯要求补缴社保费用,更多地可能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但如果因未缴纳社保给劳动者造成了实际损失,与其他劳动权益问题相关联,就可能被认定为劳动争议。劳动者遇到此类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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