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科技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有哪些?


支持科技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投入科技创新活动,推动科技进步而制定的一系列税收减免和优惠措施。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政策。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一定比例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一定比例摊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自2023年1月1日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提高至100%。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一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可以显著降低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这一政策有利于促进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和科技成果转化。 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例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这对于软件和集成电路这两个科技创新重要领域的企业来说,能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这一政策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向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