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按最低基数缴纳合法吗?
我发现公司一直是按最低基数给我缴纳社保,我觉得这样不太对劲,担心会影响我以后的社保待遇。我想知道公司这种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的做法合不合法,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约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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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按最低基数缴纳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社保缴费基数的概念。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它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一般来说,社保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上限通常是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下限是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以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果职工的工资收入在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范围内,用人单位应该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来缴纳社保,而不是随意按最低基数缴纳。若用人单位故意降低缴费基数,少缴社保费用,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这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会导致职工未来享受的社保待遇降低。 但是,如果职工的工资收入低于当地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那么用人单位按照最低基数为其缴纳社保是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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