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打屁股算不算家暴?

我跟伴侣闹矛盾的时候,他动手打了我的屁股,当时挺疼的,之后还有点淤青。我不太确定这种情况算不算家暴,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该怎么认定,被打屁股到底能不能算作家暴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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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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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也就是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通过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侵害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家庭成员之间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让对方身体受伤或者精神上受到折磨。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对家庭暴力的定义有明确规定。而判断被打屁股是否算家暴,不能单纯看行为是打了屁股这个部位,而是要综合多方面因素。 一方面要看伤害后果。如果被打屁股后,只是轻微的疼痛,没有留下伤痕或者身体损伤很快就恢复了,这种情况可能较难认定为家暴行为。但要是被打后出现了淤青、红肿、疼痛持续较长时间,甚至造成了更严重的身体伤害,比如肌肉损伤等,那么就有可能符合家暴中对身体侵害这一特征。 另一方面,还要看行为的频率。如果只是偶尔一次在情绪激动下打了屁股,和经常性地通过打屁股这种方式来进行伤害、控制对方,性质是不一样的。经常性地打屁股就更有可能被认定为家暴行为。 此外,实施行为者的主观意图也很重要。如果是在双方嬉闹过程中不小心打到了屁股,且力度很轻,一般不认为是家暴。但如果是带着愤怒、报复等恶意,故意用力打屁股来伤害对方,就可能构成家暴。所以,被打屁股是否算家暴,需要结合伤害后果、行为频率以及主观意图等多个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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