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有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吗?
我结婚后,我对象的父母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太好。我对象希望我能和他一起照顾他父母,但我觉得赡养父母应该是他的责任。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作为配偶有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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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配偶通常是没有赡养对方父母的法定义务的。 赡养义务一般是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在我国,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方面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明确了赡养义务的主体是子女,而配偶并不在这个法定的赡养主体范围内。 不过,虽然配偶本身没有直接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但婚姻关系是一个共同体,夫妻双方应当互相扶持和协助。如果一方需要履行对自己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应当在生活中给予理解和适当的帮助。并且,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还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这也是法律对积极赡养行为的一种肯定和鼓励。 所以,虽然配偶没有法定的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但从家庭伦理和夫妻关系的角度,还是应该在合理范围内给予支持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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