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是否属于应付职工薪酬?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查看工资条和财务报表,发现有职工福利费这一项。我不太清楚它和应付职工薪酬之间的关系,想知道职工福利费到底算不算应付职工薪酬呢?弄清楚这个对我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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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财务与法律体系中,职工福利费是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的一部分。我们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应该付给职工的各种报酬。这里面涵盖了很多方面,是企业对职工付出劳动的一种经济补偿。 职工福利费,指的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像给职工发放的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防暑降温费等都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畴。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规定,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短期薪酬具体又包含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所以从会计准则的规定来看,职工福利费明确是包含在应付职工薪酬这个大概念之中的。 从税务角度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这也侧面反映了职工福利费和工资薪金(应付职工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之间的紧密联系,进一步说明职工福利费是应付职工薪酬的一部分。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还是税务法规的相关内容来看,职工福利费都属于应付职工薪酬。这一界定有助于企业准确地进行财务核算,也能让职工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收入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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