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是否等于进项加销项?
我在处理公司税务的时候,对印花税的计算不太清楚。有人说印花税等于进项加销项,可我不太确定这种说法对不对。我想了解下在实际的法律规定里,印花税到底是怎么计算的,这种‘印花税等于进项加销项’的说法有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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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它的计算并不是简单地等于进项加销项。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根据不同的应税凭证有不同的规定。比如,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而‘进项’和‘销项’一般是增值税计算中的概念。进项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销项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所以,印花税和进项、销项属于不同的税种概念和计算体系。不能将印花税简单地等同于进项加销项。企业或个人在计算印花税时,需要按照印花税法规定的应税凭证类型和对应的计税依据来准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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