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拒收现金是否合法?
我去一家店铺买东西,店主说不收现金,只接受电子支付。我没带手机,就想用现金付款,可店主就是不肯。我想知道,店铺这种拒收现金的行为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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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店铺拒收现金是否合法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货币的相关概念。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它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包括纸币和硬币。法定货币意味着它具有强制通用力,在我国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收。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该条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从法律层面来说,店铺拒收现金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店铺作为商业经营主体,有义务接受消费者使用法定货币进行交易支付。消费者使用现金进行购物,是在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店铺无权拒绝。拒收现金的行为实际上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有权自主选择支付方式,而店铺拒收现金的做法限制了消费者的这种选择权利,同时也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可能并不完全等同于拒收现金。比如在无人销售的经营场所,像自动贩卖机、无人售票公交车等,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提供现金收付的服务,这种情况一般不认定为拒收现金。但对于有人值守的店铺,若无正当理由而拒收现金,就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遇到店铺拒收现金的情况,消费者可以通过合理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投诉举报。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负责对货币流通等进行管理和监督,会依法对拒收现金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同时,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反映,这些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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