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老板自己制定的员工手册是否有效?
我是一家小店铺的员工,老板自己弄了个员工手册,里面有很多规定,像迟到一次就扣双倍工资啥的。我感觉不合理,但老板说手册有法律效力。我就想问问,老板自己出的员工手册到底有没有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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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老板自己制定的员工手册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讲,员工手册属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效的员工手册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管理员工、处理劳动纠纷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其次,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也就是说,一个有效的员工手册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且向员工进行公示或告知。 如果店铺老板自己制定的员工手册没有经过上述民主程序,仅仅是老板单方面的意思表示,那么该员工手册在法律上很可能是无效的。即便手册内容合理,但未履行法定程序,也不能约束员工。例如手册中规定迟到一次扣双倍工资,这明显违反了公平原则,如果该规定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和公示,员工可以不遵守。此外,如果员工手册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部分内容也是无效的。比如规定员工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且不支付加班费,这就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和加班费的规定。 所以,判断店铺老板自己制定的员工手册是否有效,要审查其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是否公示或告知员工以及内容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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