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街头卖唱是否侵犯著作权?

我平时喜欢唱歌,最近打算去街头卖唱挣点外快。但我有点担心,不知道在街头唱别人的歌会不会侵犯人家的著作权啊?如果会的话,那要怎么做才能避免呢?
展开 view-more
  • #著作权侵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街头卖唱是否侵犯著作权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著作权。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其中就包括表演权。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对于街头卖唱这种情况,如果是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那么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你在街头为了自娱自乐,顺便和路过的人分享音乐,没有收取路人的钱,也没有获得任何商业利益,这种情况下一般不构成侵犯著作权。 然而,如果街头卖唱是以营利为目的,比如向围观的观众收取费用,或者通过卖唱吸引顾客从而获得商家的报酬等,那么就需要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否则,就可能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表演权。一旦被认定侵权,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侵权人可能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所以,街头卖唱是否侵犯著作权,关键在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在街头卖唱时,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最好事先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