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代位求偿权是否等于保险标的所有权?

我买了保险,出事后保险公司进行了赔付并行使代位求偿权。我不太明白,保险公司有了代位求偿权,是不是就意味着保险标的所有权也归它了呢?这里面的关系我搞不清楚,想知道两者到底是不是一回事。
展开 view-more
  • #代位求偿权
  • #保险标的所有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代位求偿权和保险标的所有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并不相等。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代位求偿权,简单来说,是指当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造成时,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后,依法取得在其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向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这就是保险人获得代位求偿权的法律依据。 而保险标的所有权,指的是对保险标的所拥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保险标的所有权的归属通常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保险事故发生前后的具体情况。 在一般情况下,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并不意味着就取得了保险标的的所有权。保险人只是获得了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其目的是为了避免被保险人获得双重赔偿,同时让有过错的第三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保险标的所有权可能会发生转移。比如,在全损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此时,保险人在支付全部保险金额后,可能会取得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综上所述,代位求偿权和保险标的所有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法律性质和适用情形有所不同。保险人是否取得保险标的所有权,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