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
我家里涉及到财产继承问题,听说有代位继承这个说法。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代位继承的人是不是属于法定继承人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看看代位继承的人有没有权利参与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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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法定继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顺序直接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从这些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代位继承人虽然不是直接的法定继承人,但在符合法定条件下,能够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的位置参与继承,取得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所以,代位继承人在代位继承的法律情形下,具有类似于法定继承人的地位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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