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过节收礼算受贿吗?


在探讨监理过节收礼是否构成受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受贿的定义。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里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对于监理来说,如果其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畴,在过节收礼的行为就需要谨慎判断。如果送礼方是为了让监理在工作中给予特殊照顾、提供便利,比如在工程质量检查、进度审批等方面放松标准,而监理收下了礼品,并且之后为送礼方谋取了利益,那么这种收礼行为很可能构成受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然而,如果监理收的礼品只是一般的人情往来,价值不高,且没有涉及为送礼方谋取利益的情况,通常不构成受贿。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属于正常的人情往来,会考虑礼品的价值、送礼的频率、双方的关系等因素。一般来说,如果礼品价值较小,是基于传统节日习俗表达的友好和祝福,且与监理的职务行为没有关联,那么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受贿。 另外,如果监理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而是在私营企业等非国有单位工作,其收礼行为可能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样,判定的关键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收礼的数额等情况。 总之,监理过节收礼是否构成受贿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为了避免法律风险,监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保持廉洁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