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医疗保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单位给我们买了补充医疗保险,我不太清楚这个补充医疗保险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我想知道这部分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怎么计算的呢?心里一直没底,希望能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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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它能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关于补充医疗保险与个人所得税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企业为员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应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企业给员工缴纳的这部分补充医疗保险费用,不能直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而是要算到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里,一起计算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举个例子,小张月工资收入是5000元,单位为他缴纳了500元的补充医疗保险。那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小张当月的应纳税所得额就要按照5500元来计算。不过,如果是个人自己缴纳的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这里的商业健康保险有特定的条件和要求,只有符合规定的才能享受这个税前扣除政策。 所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一般情况下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而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险在一定额度内可以税前扣除。大家在遇到具体情况时,可以仔细对照相关政策规定,也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了解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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