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以前年度亏损弥补完了是否要交税?

我公司之前有年度亏损,一直在用盈利弥补。现在我发现以前年度的亏损已经弥补完了,有点搞不清楚之后是不是就要开始交税了,想知道这方面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需不需要交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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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以前年度亏损弥补完了之后是否要交税,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计算要交多少税的一个重要依据,它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简单来说,就是企业赚的钱,去掉那些不用交税的部分、可以扣除的成本费用等,再减去以前没弥补完的亏损,剩下的就是要用来计算交税的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如果以前年度亏损弥补完了,且企业当期有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企业赚的钱在扣除了相关的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合理支出等之后还有剩余,那么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是25%,不过不同类型的企业可能会有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但要是企业虽然弥补完了以前年度亏损,可是当期经过计算并没有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没有赚钱或者赚的钱都被合理扣除了,那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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