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文字性骚扰算不算犯罪?

我收到了别人发来的文字性骚扰内容,心里很不舒服。我想知道在民法典的规定里,这种文字性骚扰的行为算不算犯罪呢?我不清楚法律对于这方面是怎么界定的,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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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性骚扰界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民法典中文字性骚扰是否算犯罪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明确相关的法律概念和规定。 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性骚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文字性骚扰就属于以文字方式实施的性骚扰行为。这里的性骚扰是一个民事法律概念,指的是一方违背另一方意愿,通过各种方式对其进行性方面的冒犯或侵犯,给对方造成精神上的困扰和伤害。 然而,性骚扰并不直接等同于犯罪。犯罪是违反刑法规定,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文字性骚扰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看其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是否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标准。 在我国刑法中,与性骚扰相关可能涉及的罪名有强制猥亵、侮辱罪等。但该罪通常要求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单纯的文字性骚扰,一般情况下很难达到“强制”的程度,所以通常不构成此罪。不过,如果文字性骚扰的内容极其恶劣,对他人的名誉、精神造成了严重损害,可能会构成侮辱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的“其他方法”就可能包含文字形式,如果文字性骚扰是公然进行的,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能构成侮辱罪。 判断文字性骚扰是否算犯罪不能一概而论。一般的文字性骚扰主要是违反民法典的民事侵权行为,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但如果其情节和后果符合刑法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就可能构成犯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遇到文字性骚扰时,受害人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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