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劳动关系是否要签订劳动合同?
我现在入职了一家新公司,公司一直没有和我提签订劳动合同的事,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是否正常。我想知道建立劳动关系到底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不签的话对我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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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就像是一份双方的“约定书”,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工作的各种事项,比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都明确地写下来,这样双方都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就应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一开始没有签,那么在劳动者开始工作后的一个月内,也必须把劳动合同签好。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会对劳动者产生不利影响。比如在发生劳动纠纷时,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能会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用人单位可能会否认与其存在劳动关系。而且,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总之,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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