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劳动关系是不是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
我现在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理。我想知道建立劳动关系是不是必须得签劳动合同,要是不签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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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等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经济关系。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就像是一份双方的“约定书”,把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都写清楚,这样可以避免日后出现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其次,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从你开始在单位上班的那一天起,劳动关系就建立了,而且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和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如果用人单位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的补偿;一年以上未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如果职工已履行了劳动义务,双方也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例如,职工按照单位的要求正常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单位也按照约定支付了报酬,即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也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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