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单位是否可以补交原来的社保?
我之前换工作,中间有几个月社保断缴了。现在到了新单位,想问问新单位能不能帮我补交之前断缴的那几个月社保呢?我担心断缴影响以后的权益,所以很关注这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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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新单位能否补交原来的社保,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新单位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后的社保,新单位有义务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如果之前存在漏缴情况,是可以进行补缴的。 然而,对于员工在原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前的社保,新单位通常没有补缴的义务。因为新单位与员工在这一时间段不存在劳动关系,按照法律规定,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存在法定的社保缴纳责任。不过,如果新单位愿意配合员工进行补缴,比如员工和新单位协商一致,新单位出于帮助员工的目的,并且符合当地社保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在提供相应材料并经过审批后,也有可能实现补缴。 但各地社保政策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对于补缴的条件、手续和范围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地方可能要求必须是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的社保断缴才能补缴,有的地方对于补缴的时间范围有限制。所以,具体新单位能否补交原来的社保,还需要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以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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