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管辖权为何难以确定?


网络诈骗管辖权难以确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首先,网络的特性导致犯罪地模糊。网络具有开放性、高速发展性和高技术性。从开放性来讲,互联网向所有用户开放,任何用户能接触到全球网络资源,这使得网络诈骗的犯罪行为可以在全球任意角落发起,犯罪行为发生地难以精准定位。高速发展性让犯罪分子能利用新的技术成果实施犯罪,新的作案手法不断涌现,使得确定管辖权的难度增加。高技术性则意味着一些运行原理和术语需专业知识理解,导致执法机关确定犯罪行为地和结果地存在困难。 其次,犯罪行为地和结果地的复杂性。在传统诈骗中,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通常与被害人所在地一致,管辖争议较少。但网络诈骗不同,被害人可能在一个地方,而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比如行为人实际取得财产的地点)可能在其他不同地方,甚至是多个不同地区,这就导致到底哪个地方有管辖权难以判定。 再者,共同犯罪中主从犯难区分也影响管辖权。当前网络诈骗绝大多数是共同犯罪,一个团伙实施电信诈骗往往是一条龙服务,涉及多个环节和人员。后介入者对先行者的行为是否承担共同责任在实践中需要解决,这使得确定哪些犯罪行为属于同一案件、该由哪个地区管辖变得复杂。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网络诈骗中犯罪地难以确定,就导致这条规定在实际运用时面临困难 。 相关概念: 网络诈骗: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犯罪行为地: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 犯罪结果地:犯罪行为产生结果的地点。 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