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是行为犯吗?
我不太理解行为犯是什么意思,也不确定盗窃罪属不属于行为犯。我朋友因为偷东西被抓了,我想弄清楚盗窃罪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定义的,是不是只要实施了盗窃行为就算犯罪,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条件,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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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行为犯的概念。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即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的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并非一着手即告完成,而是有一个实行的过程,要达到一定程度。 在我国刑法中,盗窃罪并不是典型的行为犯,而是属于结果犯。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对于盗窃罪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明确规定了盗窃罪的构成有不同情形。 对于“数额较大”这种情况,强调了盗窃行为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才构成犯罪既遂,这显然是注重结果的体现。而“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虽然不要求数额标准,但其实也有一定的结果导向。比如多次盗窃,强调的是多次实施盗窃这一结果;入户盗窃是进入他人住所实施盗窃这一具有特定危害结果的行为;携带凶器盗窃和扒窃也都对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有一定考量。所以,总体来说,盗窃罪不属于单纯的行为犯,而是更倾向于结果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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