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假币是否成立既遂?
我之前听说盗窃财物达到一定标准算既遂。前几天我遇到个事儿,有人去偷了一些假币,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盗窃假币的情况能不能算既遂呢?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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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盗窃假币是否成立既遂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盗窃罪既遂的概念。盗窃罪既遂指的是犯罪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并且已经实际控制了所盗窃的财物,使财物脱离了原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控制范围。一般来说,判断盗窃行为是否既遂,主要看财物是否已经处于行为人实际掌控之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所指的财物通常是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品。而假币,从法律意义上讲,本身并没有真实的货币价值,它是一种违禁品。 对于盗窃假币的情况,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如果行为人不知道所盗窃的是假币,主观上具有盗窃真币等有价值财物的故意,并且实施了盗窃行为,在客观上已经控制了这些假币,从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和行为表现来看,其盗窃行为已经完成,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盗窃罪既遂,但在量刑时,会考虑到所盗窃的是假币这一实际情况。因为在行为人主观意识里,他认为自己盗窃的是有价值的财物。 另一种观点认为,由于假币本身没有真实的货币价值,不符合盗窃罪中“财物”的实质要求,即便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行为并控制了假币,也不能认定为盗窃罪既遂。不过,这种行为可能会因为触犯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而受到处罚。例如,如果行为人明知是假币而盗窃,可能会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等其他罪名。 总之,盗窃假币是否成立既遂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对假币的认知情况以及具体的案件事实等因素。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根据具体案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准确的判断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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