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款有三年的有效追诉期吗?

我之前借给别人一笔钱,对方一直没还。现在距离当时借钱已经过去快三年了,我想知道我还有权利去追讨这笔欠款吗?是不是过了三年就不能再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了?有点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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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款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欠款存在三年的有效追诉期,不过准确来说这叫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便享有抗辩权,就可以拒绝履行相应的给付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这意味着,如果在你知道自己的欠款权益受到损害(比如约定的还款日期已过对方却没还钱)那一天开始计算,三年之内你没有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起诉)来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么一旦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法院很可能就不会支持你的诉求了。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你就彻底丧失了追讨欠款的权利。即使诉讼时效已过,你仍然可以向对方主张还款,只是如果对方不愿意还,走法律途径就比较困难。另外,诉讼时效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形。比如在这三年期间,你向对方催过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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