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是否有试用期三天一说?
我最近找了份兼职工作,雇主提出有三天试用期。我不太确定兼职能不能有试用期,这三天试用期如果干得不好会不会不给钱,还有要是过了试用期薪资待遇会不会有变化。想了解下兼职关于试用期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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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通常是没有试用期的,包括所谓的“试用期三天”这种说法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首先,要明确兼职在法律上大多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2003年5月30日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劳动法》第七十条都明确作出了同样的规定。《劳动合同法》也进一步明确,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兼职这种非全日制用工往往具有临时性、灵活性的特点,更不应约定试用期。 最后,即使在一些不合理的情况下存在所谓“兼职试用期”,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就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不能因为所谓“试用期”而剥夺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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