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拿钥匙有期限吗?
我家房子拆迁了,现在在等回迁房。但是开发商一直没给钥匙,也没说什么时候能给。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回迁房拿钥匙有没有一个明确的期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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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拿钥匙通常是有期限的。回迁房,简单来说,就是在进行房屋拆迁后,拆迁方为被拆迁人提供的用于安置居住的房屋。一般情况下,拆迁方和被拆迁人会签订一份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这份协议就相当于双方之间的一个“约定书”,其中会对回迁房交付钥匙的时间作出明确规定。 从法律依据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就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双方都要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拆迁方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钥匙,那么就构成了违约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拆迁方按照约定继续履行交付钥匙的义务,并且,如果因为拆迁方的延迟交付给自己造成了损失,比如额外的租房费用等,还可以要求拆迁方进行赔偿。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也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时交付钥匙,比如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等)。但即使是这种情况,拆迁方也应该及时通知被拆迁人,并提供相关证明。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而不按时交付钥匙,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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