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具体是多少?要离职的话又该怎么办?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和离职相关问题,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权益,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 试用期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解释一下,这一规定有两层意思:一是用人单位在规定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时,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者本人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期满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例如,某岗位最低档工资是3000元,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转正后工资是4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2400元;二是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时,即使符合第一层意思的规定,但同时还应当做到,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比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2200元,那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这个数。只有这两点都符合了,用人单位所确定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报酬才是合理合法的。 ### 试用期离职流程及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流程如下: - **提出申请**: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落款日期为当日,申请离职日期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即可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工资照常按出勤天数发放。 - **办理交接**:第4天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要有书面的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包括物品交接等)。如果个人档案在公司的,需要在第四天同时领取个人档案(一定要由公司贴封口条,盖章方可),自己暂时完好保管即可。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工资的,除非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工资一般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或者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