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了垫付医药费是否合法?
我开车撞人了,伤者家属让我垫付医药费,我有点犹豫,不知道撞人后到底应不应该垫付医药费,这么做合不合法呢?我也担心万一后面有纠纷,这钱会不会白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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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人之后,垫付医药费本身是合法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说,并没有强制规定撞人者必须垫付医药费。 在民事侵权责任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中承担责任的一方,最终是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但这个赔偿可以通过保险来实现。 从实际操作来看,撞人后垫付医药费是一种人道主义的体现。如果撞人者经济条件允许,垫付医药费可以及时救助伤者,避免因费用问题延误治疗。不过,垫付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凭证,比如医院的收费票据、转账记录等,以便在后续的保险理赔或者赔偿处理中作为证据。 而如果撞人者暂时不愿意垫付或者没有能力垫付,伤者一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费用问题。一是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二是伤者也可以自行先支付费用,待治疗结束后,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向责任方和保险公司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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