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人后是否需要垫付医药费?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现在伤者家属要求我垫付医药费,可我也担心垫付后会有麻烦,比如后续责任划分有变化之类的。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到底有没有义务垫付医药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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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撞人之后是否需要垫付医药费,这要从不同方面来分析。 从道德层面来讲,出于人道主义关怀,撞人者垫付医药费是值得提倡的行为,这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对伤者的关心和责任担当,有助于缓解伤者及其家属的经济压力和焦虑情绪。但从法律层面而言,目前并没有明确的强制性规定要求撞人者必须垫付医药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这意味着,伤者的救治费用首先可以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如果费用超出限额,也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提供一定的支持。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撞人者选择垫付医药费,一定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和凭证,例如医院的收费发票、付款记录等。这些凭证在后续的责任认定和赔偿处理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证据,能够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同时,撞人者也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对事故责任的预估来决定是否垫付以及垫付的金额。如果对事故责任存在较大争议或者自身经济条件不允许,也可以不先行垫付,等待责任明确后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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