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人了是否应该垫付医药费?

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人,伤者那边要求我垫付医药费,我心里有点犹豫,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有没有这个义务。不垫付吧,怕到时候有麻烦;垫付吧,又担心后续的问题,想知道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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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撞人后是否垫付医药费并没有强制的要求。交通事故发生后,涉及到的责任承担和费用支付问题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在有交强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从这个角度看,撞人者并没有法律上必须垫付医药费的义务。不过在实际情况中,撞人者选择垫付医药费,一方面可以体现积极处理事故的态度,避免伤者及其家属产生过激反应;另一方面,如果最终确定撞人者需要承担责任,垫付的费用在后续处理中可以进行相应的抵扣。 但是,如果撞人者垫付了费用,一定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和凭证,比如医院的缴费单据等,以便在后续的理赔或者赔偿处理中作为证据使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如果撞人者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也可以等待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结果出来后,再根据责任划分来决定是否垫付以及垫付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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