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人是否需要垫付费用?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伤者家属要求我垫付医疗费,但我担心后续会有麻烦,也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垫付的义务。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开车撞人后到底需不需要垫付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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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车撞人后是否需要垫付费用,这是很多车主面临事故时会有的疑问。从法律层面来说,并没有强制规定车主必须垫付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这意味着,首先,伤者的救治是医疗机构的责任,不能因为费用问题而耽误治疗。如果车辆购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例如,交强险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可以支付一定金额用于伤者的抢救和治疗。 对于车主而言,垫付费用并非法定义务。车主可以基于人道主义精神选择垫付,但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垫付凭证,比如医院的收费票据、转账记录等。这样在后续的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中,这些凭证可以作为自己垫付费用的证据。如果车主选择不垫付,也并不违法,伤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费用、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获得赔偿。 此外,如果事故责任已经明确,且车主负有责任,为了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和影响自己的信誉,适当垫付部分费用也是一种可行的做法。但如果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或者担心垫付费用后难以收回,车主也可以谨慎考虑是否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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