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被车撞成轻伤一般赔偿多少?


当骑电动车被车撞成轻伤时,赔偿金额需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赔偿项目通常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因治疗伤病而产生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它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状况方面,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治疗和康复期间,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根据上述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根据解释第九条,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营养费则是为了促进受害人身体恢复而给予的营养补充费用。依据解释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另外,如果造成了财产损失,比如电动车损坏,侵权人也需要进行赔偿。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总之,骑电动车被车撞成轻伤后的赔偿金额要综合各项因素来确定,没有固定的数额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