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否有离婚冷静期?
我和伴侣最近打算离婚,听说现在离婚要经过一个冷静期,不太确定是不是真的。想知道现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离婚冷静期这个规定呀?要是有的话,这个冷静期是怎么回事,对我们离婚会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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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有离婚冷静期的。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协议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段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存联联)》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在夫妻双方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时,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开始算,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三十天内,只要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去撤回离婚申请。过了这三十天的冷静期,还有三十天的时间,双方要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没去,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给双方一个重新思考婚姻关系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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