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提车是否收费?
我前段时间发生了交通事故,车子被交警扣了。现在事故处理得差不多了,准备去提车,就想知道去提车的时候会不会被收费啊,这方面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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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提车是否收费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这意味着,如果是交警部门出于收集证据等目的依法扣留车辆,在此期间产生的停车费用,是不应该由车主承担的,而应由行政机关也就是交警部门承担。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去提车时不应该被收取停车费。 然而,如果车辆被扣留后,车主没有及时去提车,超过了规定的期限,这之后产生的停车费用可能就需要车主自己承担了。另外,如果车辆是被拖移到社会停车场等非交警部门指定的正规保管场所,而停车场按照其自身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这种情况可能就需要车主支付相应费用了,但这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因交通事故扣车本身所产生的费用。所以,一般情况下正常提车不应收费,但特殊情况可能会涉及费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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