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已注销后,还可以做原告是否有时间限制?
我家附近有个个人独资企业前些年注销了,可现在听说还涉及一些以前的债务纠纷,好像有人想以它为原告起诉。我就疑惑了,这种已注销的企业要是做原告的话,会不会有时间方面的限制啊?想知道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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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后,一般不能再做原告,因为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诉讼主体资格也随之不存在,不能再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不过,如果存在未偿还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起诉投资人。根据相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始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所负债务承担还款义务。但这里存在时间限制,倘若债权人未能在五年内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请求,则此项责任将自动消除。例如,企业2015年注销,若债权人在2020年后才向投资人主张债权,可能就无法得到支持。
如果是员工与企业之间出现劳资纠纷,通常情况下,员工可直接向劳动部门提交仲裁申请,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不受上述五年时间限制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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