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起诉是否有时效要求?
我家遇到了拆迁纠纷,和拆迁方一直没谈拢补偿的事情。现在事情过去有段时间了,我想 通过起诉来解决问题,但又担心时间久了不能起诉了。所以想问问,拆迁纠纷起诉有没有时效要求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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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纠纷起诉是有时效要求的。所谓诉讼时效,简单来说,就是法律规定的你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时间范围。在这个时间范围内去起诉,法院会受理并依法处理;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虽然你仍然可以去法院起诉,但对方可能会以超过时效为由进行抗辩,这样你的诉求可能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在拆迁纠纷中,如果是对拆迁的行政行为不服,比如对拆迁决定、补偿决定等不服直接起诉的,一般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
而在民事诉讼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如果拆迁纠纷是基于民事合同,比如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产生的纠纷,那么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