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出了交通事故当事人该怎么办?

开车时不小心出了交通事故,整个人现在特别慌,完全不知道该采取什么行动。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具体要做些什么,比如要不要报警、怎么跟保险公司沟通,还有后续可能涉及的赔偿等一系列事情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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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出了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参考以下做法: 首先是现场处理方面:一定要保持冷静,立即停车,确保自身及周围人员安全。如果有人受伤,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说明事故的具体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并且要及时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报案说明事故情况。这是因为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是后续顺利获得保险赔偿的重要前提。 然后是责任认定环节:交警到达现场后,会对事故进行勘查,收集相关证据,以此来确定事故责任。当事人要积极配合交警工作,如实提供自己所知道的事故经过和信息。比如当时的行驶速度、行驶方向等。 关于赔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先由交强险进行赔偿,如果还有不足,再看是否有商业保险,由商业保险按合同约定赔偿;若没有商业保险或者商业保险赔偿后仍有不足,那就由责任方自己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涵盖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财产损失赔偿包括车辆维修费用、物品损坏赔偿等。 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若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协商不了,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保险:车主自愿购买的保险,种类多样,如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等,用于在交强险赔偿不足时,按保险合同约定进一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认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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