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调岗被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赔偿?
公司安排调岗,我觉得新岗位不适合自己就拒绝了,结果公司就解除了和我的劳动关系。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自己能不能得到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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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拒绝调岗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用人单位的调岗行为不合理且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有赔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比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获得的赔偿金为3×8000×2 = 48000元。 但如果劳动者拒绝调岗是没有正当理由的,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用人单位有权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金。 此外,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岗位或工作地点若要合理合法,一般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确实基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二是对劳动者无歧视性、侮辱性;三是对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无较大影响;四是劳动者能够胜任该岗位;五是如果工作地点作出不便调整后,需提供必要协助或补偿措施。若不满足这些条件,岗位调整涉嫌违法,劳动者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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