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员工有补偿吗
我所在的公司最近要分立了,我有点担心自己的权益问题。我在公司工作了挺长时间了,不知道公司分立后,我们员工会不会有相应的补偿。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到底能不能拿到补偿,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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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时员工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如果仅仅是公司分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然而,如果因为公司分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另外,如果出现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标准同样按照上述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比如公司分立后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等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又协商不成的情况。 总之,公司分立并不必然导致员工获得补偿,要结合具体情形判断。如果员工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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