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给予员工的补偿该如何计算?
我所在的公司近期要和其他公司合并了,我很关心自己能不能得到补偿,要是能得到补偿的话,具体的补偿金额是怎么算的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公司合并时给予员工补偿的计算方式,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一、员工选择延续劳动合同的情况** 如果员工选择延续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员工和新的用人单位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工作和待遇等方面不受影响,所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例如,A公司和B公司合并成C公司,员工小张选择继续在C公司工作,那么C公司无需向小张支付经济补偿,且小张在原公司的工作年限会合并计算到新公司。 **二、劳动者以公司合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1.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例如,小李在公司工作了5年,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他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比如小王在公司工作了8个月,此时应按照一年计算,公司需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小赵在公司工作了3个月,公司应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该条款对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