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土地有补偿吗?
我家的房子要被征收了,我不太清楚在房屋征收的时候,土地这部分会不会有补偿。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层面来说,房屋征收的时候土地到底有没有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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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土地通常是有补偿的。这要从房屋和土地的关系说起,在我国,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当进行房屋征收时,实际上包含了对土地权益的处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里虽然没有直接提及土地补偿,但房屋价值的补偿其实就包含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因为房屋是建造在土地之上的,房屋价值是和土地价值紧密相连的,所以对房屋价值进行补偿的时候,也间接考虑到了土地的因素。 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所以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时,土地是有明确的补偿项目的。 总的来说,无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土地都有相应的补偿,只不过补偿的形式和体现方式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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