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后有视同缴费吗?
我之前在一家单位工作,后来被辞退了。现在涉及到社保缴费年限的问题,我想知道被辞退后,之前工作的时间能不能算视同缴费,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了解下辞退和视同缴费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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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辞退后是否有视同缴费,我们首先要了解什么是视同缴费。视同缴费是指在实行社会保险制度之前,个人在国有企业、县级以上集体企业工作的年限,虽然没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国家会把这段工作时间看作已经缴纳了社保,和实际缴费年限一起计算养老金待遇等。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工作年限是可以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 对于辞退情况,关键在于被辞退前的工作是否符合视同缴费的条件。如果在实行社保制度前,在国有企业、县级以上集体企业有连续的工作经历,并且档案中有完整的记载,即使后来被辞退,这段工作时间依然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比如,老张在1980 - 1992年期间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后来因单位效益不好被辞退。1992年之后开始实行养老保险制度,老张之前在国企的这12年工作时间,在符合档案记载等相关要求下,就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不过,要是工作单位不符合要求,或者档案记载不完整等情况,就可能无法认定视同缴费。所以,被辞退后是否有视同缴费,主要看辞退前的工作经历是否符合国家对于视同缴费年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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