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土地出让与划拨有区别吗?


在拆迁时,土地出让和划拨是存在区别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土地出让和划拨的概念。土地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而土地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从补偿角度来看,两者存在差异。对于出让土地,土地使用者已经向国家支付了土地出让金,获得了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在拆迁时,除了对房屋本身的补偿外,还会考虑剩余使用年限内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补偿。例如,某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了一块土地50年的使用权,已使用了10年,在拆迁时就需要对剩余40年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和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里的市场价格就包含了出让土地剩余年限的价值因素。 而划拨土地是无偿取得的,在拆迁时,一般情况下土地本身没有单独的补偿,但房屋部分会按照规定进行补偿。不过,如果划拨土地上的房屋是因公共利益需要被征收,且土地使用者对土地进行了一定的开发投入等情况,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比如,某单位的划拨土地上建设了办公楼,在拆迁时,虽然土地是划拨的,但对于办公楼的建设成本、装修等投入会进行合理补偿。 在安置政策方面也可能存在不同。出让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安置可能相对更注重市场因素,因为土地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安置方案可能会考虑到土地价值对被拆迁人的影响。而划拨土地上的拆迁安置,更多是侧重于保障被拆迁人的基本居住需求等。 综上所述,拆迁时土地出让和划拨在补偿和安置等方面都存在区别。被拆迁人在面对拆迁时,要清楚自己土地的性质,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