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辞职就没有赔偿金吗?若没有该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孕期女性主动辞职,公司通常不需要支付赔偿金。这是因为辞职是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在没有特殊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不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若存在这些情况,即使是主动辞职也能获得补偿:一是公司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二是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三是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四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五是因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要是符合上述这些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是遇到公司违法辞退孕期职工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如果女性员工在孕期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追讨“三期”的待遇损失,例如产假工资、哺乳期工资以及生育医疗费等,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劳动关系恢复之日的工资损失。 如果觉得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女职工可以通过协商、劳动仲裁和诉讼等途径寻求救济。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途径之一,女职工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概念: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申请,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做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纠纷处理方式。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因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向劳动者支付的惩罚性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