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公司造成损失被开除后还有工资吗?
我因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了一定损失,现在被公司开除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还应该给我结算工资,担心自己的劳动报酬得不到保障,想了解具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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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公司造成损失被开除后,劳动者是有工资的,但公司可要求劳动者赔偿因自身过错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报酬。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即使劳动者因给公司造成损失而被开除,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其工作期间应得的工资。 其次,若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例如,某员工月工资为5000元,因自身过错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公司要求其赔偿3000元。按照规定,公司每月最多从该员工工资中扣除1000元(5000×20%),需分3个月扣完。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而该员工当月工资扣除赔偿后低于2000元,则按2000元支付。 最后,如果双方就工资支付及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劳动者可前往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申诉,用人单位需承担证明劳动者存在过错及造成损失的举证责任。若用人单位无法充分证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被克扣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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