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订劳动合同后自动离职,是否有工资?
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因为一些个人原因自动离职了,现在担心公司会不会不给我发工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能不能拿到应得的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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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劳动合同后自动离职,劳动者是有工资的。 从法律概念来讲,工资是劳动者通过劳动所应获得的报酬。只要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资。这是基于劳动者付出的实际劳动价值,无论离职的方式如何,其已经完成的工作部分对应的报酬权益应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例如,劳动者突然离职导致工作交接不畅,给公司业务带来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但这种赔偿是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一般会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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