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是否有追诉时效?


在法律上,“追诉时效”一般用于刑事犯罪领域,而在民事欠款纠纷中,对应的概念是“诉讼时效”。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债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去法院起诉债务人还钱,超过这个时间后,债权人再去法院起诉,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债权人就可能会失去胜诉的权利,但债权人的实体权利依然存在,也就是说,债务人自愿还钱的话,法律还是允许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欠款纠纷中,这个三年的诉讼时效怎么起算呢?如果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债务人一定的合理准备时间,在这个合理准备时间届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不过,诉讼时效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存在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比如,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催要过欠款,或者债务人承诺会还钱,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重新开始计算三年。而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待中止时效的事由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所以,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时,债权人要及时关注诉讼时效的问题,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